2025年5月7日,《广东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府办〔202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经济政策的着力点要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要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把“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今年各项重点任务之首,并明确提出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方位扩大我省消费需求,大力提振消费,特制定《实施方案》。
二、总体考虑
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基于国家方案总体政策框架,长短结合、细化实化我省政策举措。国家方案围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系统全面提振消费的角度提出方向性、原则性指引,我省实施方案按照短期和中长期统筹兼顾的思路,聚焦能加力、可落地、群众有获得感的政策,把国家方案中的政策进行了细化分解。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促消费和惠民生相结合。围绕顺利完成“十四五”促消费工作目标,结合“十五五”消费新形势新特点,一方面着力于促进传统消费特别是汽车、家电、住房等大宗消费企稳;另一方面着眼解决就业收入预期不稳,居民生育、养育、教育和医疗、养老等负担过重,高质量多层次服务消费供给不足,消费环境有待提升等问题,多措并举研究提出我省政策举措。三是立足我省实际、突出湾区特色。比如,针对国家《行动方案》中关于促进生活服务消费的内容,进一步细化为擦亮“食在广东”金字招牌、促进“南粤家政”提质扩容等;在文体旅游消费方面,提出要推动大湾区旅游线路“一程多站”、吸引港澳居民来粤消费等措施;在新型消费方面,提出要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消费”,加快培育低空和邮轮游艇消费。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需求、供给和消费环境三个方面提出了八个部分31条政策举措,主要包括七大行动:
需求端包括城乡居民就业增收促进和居民保障支持两大行动,聚焦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平稳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着力加大生育养育、教育、医疗养老、重点群体保障力度,增强居民消费意愿。
供给端包括服务消费提质惠民、大宗消费更新升级和消费品质提升三大行动,通过加大“一老一小”服务供给,促进餐饮、家政、文旅体融合和入境消费,扩大深化服务业开放,进一步释放服务消费潜力;通过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拓展汽车消费场景,扩大传统消费规模;通过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快发展新型消费、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外部环境包括消费环境改善提升和限制措施清理优化两大行动,围绕保障居民休息休假时间、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城乡消费设施建设、有序减少消费限制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营造安全可靠、让人放心的消费氛围。在支持保障方面,强调加强政策协同联动,强化投资支撑、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信贷支持等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