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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解读

时间 : 2022-08-04 10:35:25 来源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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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在阳西县召开了启动会。两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中医药局等5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建机制、构体系、强基层、补短板、提能力,创新性建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外部治理、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省市逐级监管评价等三大机制,基本确立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顶层设计。在此基础上,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成绩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充分肯定。在2020、2021年全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绩效考核中名列全国第一;多次在全国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国家评定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综合排名全国第5。我省树立了一批典型县域,有关经验材料入选国家相关专刊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取得了阶段性突出成效。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13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中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制定了本《行动方案》。

  二、主要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落实《分工方案》工作任务,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以强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头痛脑热在镇村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的目标,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县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推动我省县域卫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目标要求

  到2025年,全省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15个地市的70个县(市、区),基本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大部分县(市、区)县域内住院率达85%左右,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全省县域医共体运行管理更加成熟定型,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县域内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患者逐渐回流县域、下沉基层,县域医共体群众健康服务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四、工作任务

  《行动方案》对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出15项具体工作任务:1.健全领导体制和组织机制;2.实现县域医共体人员统一管理;3.全面落实县域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5.着力推动总医院高质量发展;6.深化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改革;7.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8.建立县域医防协同机制;9.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10.推进县域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11.加强县域医共体药事同质化管理;12.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3.继续推动中医药服务下沉基层;14.强化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15.做实镇村一体化管理。并提出具体的任务目标以及明确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及各级政府),强调2022-2025年县域医共体建设,要在进一步实现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等六个方面统一管理等紧密型机制建立的基础上,加强补短板,创新绩效评价方式,继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县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各项内涵建设,促进我省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广大县域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连续、综合、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五、组织实施

  《行动方案》提出了4项组织实施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指导各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动相关重点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真抓实干的县(市、区)和地级市予以表扬,对建设进展落后的予以督促推动。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统筹用好上级相关转移支付经费及本级财政资金,形成政策和财政补助的合力,按期完成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四是加强宣传总结,推广县域医共体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