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 > 部门解读

《教育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深圳职业教育高端发展 争创世界一流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 : 2021-02-01 11:31:35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打印】 【字体:

  2020年12月1日,教育部、广东省政府联合印发《教育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深圳职业教育高端发展 争创世界一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共生共长,深圳职业教育主要发展指标始终保持全国前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2020年,教育部启动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市域试点。部省联合制定印发《实施意见》,是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广东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支撑,对于广东特别是深圳更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打造世界一流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20条改革创新举措,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时代新人。强调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用好深圳改革开放生动实践的“活教材”。二是瞄准“高精尖缺”,打造人才培养高地,着力建设一流职业学校、一流专业群,打造一流师资队伍,助力产业高端发展。三是打造现代智慧职教,构建职业教育新生态。在深圳率先全市5G独立组网基础上,实现职教从平台到资源、模式的全方位变革。四是创建示范性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五是推进粤港澳职教联动发展,打造世界湾区职教高地。推动职教要素流动,促进粤港澳职教交流合作、联动发展。六是主动参与全球职教治理,提升国际影响力。建设职教国际高端平台、开发职教标准、加快职教资源海外布局,扩大全球职教治理的中国声音。七是创新保障体制机制,助力职教改革发展。建立部省共建协调推动机制,深圳计划投入100亿元为职教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特点与创新点

  一是用深圳故事凝聚爱国情怀。用好改革开放实践的“活教材”,创新优化思政课程内容供给,开发一批讲好深圳故事、中国制度的经典教材,强化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

  二是率先探索职教高端发展新模式。融入“双区”建设,对接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搭建产教深度融合重大平台和项目,携手世界一流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围绕集成电路等“高精尖缺”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特色产业学院,推进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培育一流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三是构建智能时代职业教育新生态。推动人工智能和职教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变革创新,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优势,推进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智能化教与学方式变革,加快发展适合每个人的职教、更加开放灵活的职教,探索未来职教新模式。

  四是推进粤港澳职教联动发展。整合湾区优势资源,加强粤港澳职教交流与合作,推进资历框架对接,共建特色职教园区,推动湾区职教要素流动与互补提质。

  五是引领职教国际化。搭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展中国家职教创新中心、世界职业院校与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秘书处等国际高端平台,推动职业教育标准国际化,加快职教“引进来、走出去”步伐,争当国际职教示范。

  四、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部省共建协调推动机制。建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深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教育部、广东省提出支持政策清单,深圳市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以立法形式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职业教育督导体系,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市区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的重要内容。

  二是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计划到2022年累计投入100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深化职业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倾斜。鼓励教师、教育科研人员通过技术研发、教材研制、咨询服务等方式获取奖励性绩效收入。公办职业学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按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技能等级和学时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

  三是优化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环境。设立“深圳工匠节”,加大对技术技能人才奖励力度,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设立职业教育深圳奖,面向全球奖励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建立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职称评审与职级晋升制度,同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深圳市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将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纳入公租房、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保障范围。实施“大国工匠”精英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招收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和绝技绝艺技术技能人才。强化职业学校社会服务功能,建设一批民生服务学院、社区学院、行业培训学院,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