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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广东省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 : 2020-11-26 15:15:55 来源 : 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广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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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水上搜救工作,我省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广东省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水上搜救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提升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2009年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明确提出全面加强水上搜救工作,为破解一些突出问题、推进水上搜救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省地属热带和亚热带季风区,区内水系纵横、河流密布,航运发达。近年来,我省海洋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港口建设规模不断扩张,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高速化发展,海上运输船舶、渔业船舶数量逐年上升,海上油类和散装液体化学品运输持续快速增长,海(水)上安全环境日趋复杂,每年水上救援任务十分繁重。“十三五”期间(统计至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各级搜救部门共成功组织海(水)上搜救行动1710次,救起13807人,搜救成功率97%。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稳步推进以及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等战略的实施,海洋开发利用、社会公众涉水用水活动日益频繁,水上搜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也更加艰巨。我省高度重视水上搜救工作,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本《实施意见》,征求了各市人民政府、省海上搜救中心有关单位和省级有关单位的意见后,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水上搜救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和水平,推进我省水上搜救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力争到2025年,建成科学规范、高效运行、国内领先、服务一流的现代化水上应急处置体系,水上搜救能力与效率和服务品质显著提升,全面适应区域社会和航运经济安全发展。按照上述要求,《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水上搜救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健全水上搜救体系、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提升水上搜救装备水平和加强水上搜救交流合作等5个方面明确了18项主要任务,重点解读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水上搜救体系。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完善省市县三级水上搜救组织体系;二是全面落实预防与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属地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和规章制度;三是强化搜救保障体系建设,做好经费保障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四是完善部省联动机制和区域协作,建立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省海上搜救机构负责同志直接沟通联系机制。

  (二)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注重水上搜救协同。一是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切实强化水上搜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提升预防预警能力;二是健全内河水上搜救机制,加强季节性、规律性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研判预警;三是加强内河水域搜救能力建设,加强水上搜救和防污染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四是加强内河搜救联动机制建设,优化装备配置,建立完善巡航救助一体化管理机制。

  (三)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体系,提升应急搜救能力。一是因地制宜加强各地水上搜救建设规划,进一步推动国家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加大在我省沿海站点的设置密度;二是加强海上搜救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水上搜救立法工作,完善预案体系;三是强化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演练机制。

  (四)注重装备研发配备和技术应用,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一是开展水上公共安全科学研究,提升深远海和溢油应急救助能力;二是优化搜救基地布局,完善救助机场、码头、避风锚地等基础设施;三是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开展水上搜救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开展搜救人员技能比赛;四是建立健全水上搜救激励机制,加大先进人物、先进集体激励力度,凝聚正能量,大力培育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

  (五)加强水上搜救交流合作,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一是积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水上搜救应急合作,落实《粤港海上搜救合作安排》《广东与澳门海上搜救合作安排》;二是建立健全水上搜救技术交流制度,研判风险形势,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宣传水上防灾减灾救灾有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为做好水上搜救工作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