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劳动、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创业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树立良好的创业培训品牌,现就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师资选评和管理、创业培训教材证书的使用和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
省厅负责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综合管理工作。各地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由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省属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由省职业训练局负责。
(一)认定条件。
申请成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机构资质方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以推动和促进微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为工作目标;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能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 制定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年度计划,以及市场宣传推广计划;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组织工作。
2. 创业培训方面。培训机构重视创业培训,承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创业培训相关技术要求和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培训;有2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讲师;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和设备。
3. 创业服务方面。注重服务效果,建立学员档案,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并定期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跟踪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具有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高校经济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等);具有满足创业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
(二)认定程序。
1.申请。申请参加认定的培训机构应将申请书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附件1)以及有关补充说明材料(包括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机构批文复印件等)递交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认定的省属各类培训机构直接向省职业训练局递交相关材料。
2.预选。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培训机构的申请后,按照认定条件进行筛选,组织有关人员对其申报情况进行考察,淘汰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最终确定参加复审的培训机构名单,并统一上报省厅进行复审。省属培训机构上报的材料由省职业训练局负责初审,确定参加复审机构名单。各单位向省职业训练局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底和11月底。
3.复审。省厅于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集中组织开展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工作。省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及省级负责同志参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附件2)对各申请机构进行复审。复审地点在申请机构的办公地点,以便实地了解和考察该机构培训条件。考察结束后,复审专家及省级负责同志应根据认定条件对申请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进行打分,并签署姓名和意见。
4.公布。省厅根据复审最终得分以及我省的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确定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并在省厅网站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即发文公布。
(三)机构管理。
对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省厅将于每年年底开展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质量评估活动,评估内容包括年度执行任务情况、培训效果、提供后续服务情况等方面。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于当年12月20前将本地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年度评估资料集中送省职业训练局,省厅将于次年年初在省厅网站上公布年度评估结果。评估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的资格。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消其资格:
1.一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2.未按创业培训和服务标准组织创业培训教学,提供后续服务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将承担的培训任务委托、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
5.其他情形。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我省9个“SIYB授权培训机构”和省厅原已认定的15个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可直接认定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二、关于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创业培训师资分为创业培训培训师(以下简称:培训师)和创业培训讲师(以下简称:讲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培训师选评工作,省厅具体承担本地区讲师选评工作。
(一)培训师选评。
1. 培训师选评的基本条件。
(1)经省厅推荐,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讲师提高班与选拔活动,通过笔试、试讲、面试考核,并参加培训师培训班,成绩合格。
(2)参加培训师培训班后一年内,能够服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调度承担师资培训任务,至少参与过3期讲师培训班,且结束评估总满意度平均在2.4分以上(满分3分);对培训学员的创业活动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并按时向主管部门填报培训及后续服务信息授课任务。
(3)协助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创业培训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 培训师选评程序。
省厅将严格按照培训师选评的基本条件,对本地培训师基本条件和工作情况进行初审,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师候选人填写《创业培训(SIYB)培训师选评审核表》(见附件3),并于每年10月底之前将审核表及汇总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创业指导办。部创业指导办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创业培训培训师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行培训师年度审核制度。
(二)讲师选评。
1.讲师选评的基本条件。
(1)参加选评讲师必须是参加省厅统一举办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成绩合格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
(2)参加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后一年内,有3次及以上对学员全程开展创业培训的经历。
(3)按照创业培训技术标准从事教学工作,培训班结束评估总满意度平均在2.4分以上(满分3分)。
(4)对培训学员的创业活动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并按时向省厅填报培训及后续服务信息。
2.讲师选评程序。
(1)初审。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讲师申报的《创业培训(SIYB)讲师选评审核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推荐达到选评标准的讲师参加省厅的复审。参加选评的讲师应是从事一线教学的人员,对没有从事教学工作或尚未达到选评标准的,不予选评。参加选评的省属培训机构讲师直接将《创业培训(SIYB)讲师选评审核表》及相关补充材料递交省职业训练局。各单位向省职业训练局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底和11月底。
(2)复审。省厅将于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讲师的《创业培训(SIYB)讲师选评审核表》及相关补充材料进行复审。
(4)公布。复审后的最终确定名单将在省厅网站上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即发文公布。
(5)发证。创业培训讲师认定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签发《创业培训讲师证书》。
(三)师资队伍的管理。
为加强对讲师队伍的管理,省厅决定从2009年起,实行讲师年度审核制度,重点从职业道德、授课效果、执行任务情况、提供后续服务情况等方面对讲师进行审核。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于当年12月20日前,向省职业训练局上报本地区创业培训讲师的年度审核初审资料,经省厅审核合格的讲师名单于次年年初统一公布。凡一年中连续三次培训班结束评估满意度平均分低于2.4分(满分3分)的,将取消其创业培训讲师的资格。
三、关于教材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为加强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工作,按照统一培训证书的要求,从2009年起,我省将统一使用由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签发,加盖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印章的新版创业培训师和讲师证书。全省统一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教材,各地可根据创业需求,增加与创业有关的辅助教材或资料。学员参加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各地使用教材证书统一填报《创业培训教材证书需求表》(附件5)向省职业训练局订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广泛吸收社会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参与创业培训,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师资管理、统一机构认证、统一证书发放的要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二)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时向省职业训练局上报相关培训信息和材料,每季度第1个月的5日前上报《创业培训进展情况季度报表》(附件6)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情况一览表》(附件7),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本市年度创业培训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创业培训计划。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厅联系。
广东省职业训练局联系方式:张炜珣;020-83388509、83178095(传真);E-mail:
83388509@163.com;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10楼(510115)。
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联系方式:程宏水;020-83177824、83377615(传真);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510030)。
附件:1.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
2.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
3. 创业培训(SIYB)培训师选评审核表
4. 创业培训(SIYB)讲师选评审核表
5. 创业培训培训教材证书需求表
6. 创业培训进展情况季度报表
7. 各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情况一览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代章)
2009年10月11日
附件1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
1.日期 |
2. 机构全称: |
3.机构地址: 3.1 电话: 3.2 传真: 3.3 电子邮箱: 3.4 网址: |
4. 机构类型: (公办、民办、其他) |
5. 机构开展的培训活动所能覆盖的区域 : |
6.单位负责人的姓名: SIYB培训协调员(或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
7. 组织的主要目标群体: (请说明群体的细分,例如失业群体、青年群体、大学生群体、农民工群体、残疾人群体、复转军人群体等) |
8.主要资金来源: (例如财政拨款、学费、赞助费等。如果有赞助者,请详细说明赞助机构的长期/短期资金承诺) |
9.服务内容 : (请特别注明所能提供的有关企业发展服务的活动内容) |
10.培训能力: 10.1 全职/兼职SIYB讲师的人数: 全职 人,兼职 人 10.2 讲师的资质: (自愿人员、专业人员,请说明专业资格) 10.3 培训场所: (如果有,请说明) 10.4 年度培训预算: 10.5 常规培训计划: (计划在本年度实施的培训活动的数量和类型,如果有,请附上一份培训计划) |
11.与其他企业发展服务提供者的关系网络: (请说明这些关系机构的名称和类型) |
12. 参与实施创业培训的原因: |
13.创业培训实施战略计划: (请详细说明培训实施战略计划,特别是有关目标群体、资金安排、培训措施及后勤服务等方面) |
14. 监督和评估: (如果有,请说明您的组织使用的监督和评估工具。如果可以,请附上您的机构最近编制的年度活动报告或培训效果评估报告) |
附件2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
参数 | 反映指标 | 评分基准 | 得分 (最高分:70分) |
1.注重企业发展服务 | 1.1机构宗旨 | 中小企业发展是培训机构的主要或者唯一目标 对中小企业发展重视程度不够 中小企业发展不是当前机构工作的主题 | 1 0.5 0 |
1.2目标群体 | 有文化,了解企业活动,能够负担部分培训费用,具备职业/技术技能 中等文化水平或者文盲,无职业/技术技能,无能力负担部分培训费用 关注女性和/或青年人(额外加分) | 1 0.5 1 | |
1.3企业发展服务(BDS)组合 | 管理培训 职业培训 技术转让 企业信息服务 咨询/建议服务 市场营销支持 | 2.5 0.5 0.25 0.25 0.25 0.25 | |
1.4如果目前没有提供BDS服务,今后实施该服务的计划 | 如果该计划有说服力 如果该计划没有说服力 | 1 0 | |
2.培训业绩 | 2.1提供服务情况 ·管理培训 ·职业培训 ·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研发) ·企业信息服务 ·咨询/建议服务 ·市场营销支持 | 该课程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举办过3次 该课程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举办过3次 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为10位顾客提出过建议 建立和运行了企业信息数据库 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为10位顾客提供过咨询服务 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为10位顾客提出过建议(交流访问,贸易交易会……) | 3.5 1.5 0.5 0.5 0.5 0.5 |
2.2参与者对所提供的服务的满意度(访问5个培训机构提名的参与者) | 参与者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高度满意(满意率61%-100%) 参与者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基本满意(满意率40%-60%) 参与者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满意率低于40%) | 3 2 0 | |
2.3学员对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 (随机挑选20名在过去六个月里接受过该培训机构提供的不同服务的学员进行调查。培训机构提供50个学员姓名, 随机选择20名) | 学员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高度满意(满意率61%-100%) 学员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基本满意(满意率40%-60%) 学员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满意率低于40%) | 3 2 0 | |
3.重视客户需求和培训后支持 | 3.1客户需求评估 | 提供服务前对客户需求进行了评估 提供服务前没有对客户需求进行评估 | 3 0 |
3.2培训后支持 | 每次培训活动后均开展后续支持(通过文件进行验证) 只有一部分培训活动结束后有后续支持 无后续支持 | 4 2 0 | |
3.3质量控制 | 定期衡量已实施项目的效果,有报告可依 随意衡量已实施项目的效果,无报告可依 没有衡量已实施项目的效果 | 4 2 0 | |
4.承诺 | 4.1高级管理层的承诺(CEO, 董事长) | 高级管理层对计划中的合作产生直接兴趣(即了解项目细节或者含义,明确地支持提出合作申请) 高级管理层支持提出合作申请但不了解任何细节 高级管理层不了解合作申请 | 5 3 0 |
4.2中级管理层的承诺(培训协调员) | 中级管理层决定进行计划中的合作(即了解项目细节/含义,并明确地支持提出合作申请) 中级管理层支持提出合作申请但不了解任何细节 中级管理层不了解合作申请 | 8 4 0 | |
5.工作计划 | 5.1培训的市场营销战略(附上现有的相关文件,例如年度培训计划) | 有说服力的战略(即与正在进行的培训活动联系起来,适应其企业产品组合,经济上可行、现实) 没有说服力的战略(实施战略过于野心勃勃,与进行中的培训活动存在潜在冲突) 缺少战略(根本没有战略或者主要受机会主义驱使) | 11 6 0 |
6.具备必需的教学资源 | 6.1培训设施 培训所需设备 ·白板 ·活动挂图板 ·幻灯机 ·电脑 | 有此条件则给分 | 每个设备0.25 |
6.2 人力资源 | 至少有2名合格的有经验的全职讲师 (如果其中至少有1名讲师是女性, 可以额外加分) 至少有1名合格的有经验的全职培训师 (有女性培训师可以额外加分) 有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的兼职讲师 | 4 1 2 1 1 | |
6.3 资金来源 6.3.1多样化的资金来源 6.3.2从客户处回收服务成本的能力 | 资金来源多样化 依靠一个主要的资金来源(例如,主要依靠一个客户或者赞助者) 成本回收率(<50%) 成本回收率(>50%) 回收全部成本 | 1.5 1 0.5 1 1.5 | |
7.关系网络 | 7.1机构间关系 | 有长期正式的关系(例如是某个非政府组织论坛正式注册的会员,某个从事中小企业发展的机构的常务委员会成员) 和其他机构之间有非正式关系 将学员与金融机构联系起来的正式机制(例如通过与银行合作),或者拥有自己的贷款计划-额外加分 保持与贷款机构的非正式关系-额外加分 | 3 2 2 1 |
备注:
·如果第四个问题的得分少于7分,该培训机构将失去资格。
·一个培训机构的最高得分为70分,最终得分小于40分的培训机构将自动失去资格。
附件3
创业培训(SIYB)培训师选评审核表
所在省(区、市): 填表日期: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二寸 免冠 照片 |
工作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包括手机): | 所学专业和最高学历: | |||
参加GYB/SYB培训师培训的时间和地点: | ||||
简述从事讲师培训的经历(至少全程举办3次师资培训的时间、地点、人数以及开展跟踪服务的情况,不够可附页): | ||||
所在地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评定以及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创业培训(SIYB)讲师选评审核表
所在市(区、市): 填表日期: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二寸 免冠 照片 |
工作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包括手机): | 所学专业和最高学历: | |||
授课(□SYB □IYB)培训师姓名: | ||||
参加SIYB 师资培训的时间和地点: | ||||
简述从事GYB或SYB或IYB培训经历(至少全程举办3次培训的时间、地点、人数以及开展跟踪服务的情况,不够可附页): | ||||
所在城市劳动保障部门评定以及推荐意见: 签字: 日期: | 培训师评定以及推荐意见: 盖章 日期: | |||
省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
附件5
创业培训(SIYB)教材证书需求表
征订单位 | |||||||
详细地址 | |||||||
联系人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征 订 出 版 物 信 息 | 出版物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额(元) | |||
GYB教材(1册/套) | 20元 | ||||||
SYB教材(3册/套) | 35元 | ||||||
IYB教材(7册/套) | 142元 | ||||||
GYB培训合格证书 | 10元 | ||||||
SYB培训合格证书 | 10元 | ||||||
IYB培训合格证书 | 12元 | ||||||
SIYB游戏模块 | 350元 | ||||||
合计 | |||||||
市(县)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开户单位:广东省职业训练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羊城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20202053000876
联系方式:丘璐 020-83178097 传真电话:020-83178095
联系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10楼(510115)
附件6
创业培训进展情况季度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20 年第 季度 单位:人、个
定点培训机构数 | 举办培训班的班数 | SIYB讲师人数 | GYB培训人数 | SYB培训人数 | IYB培训人数 | EYB培训人数 | ||||||||||||||||||
获得GYB讲师证书的人数 | 获得SYB讲师证书的人数 | 获得IYB讲师证书的人数 | 获得EYB讲师证书的人数 | 培训结束后产生明确的企业构思的人数 | 培训结束后申请继续参加SYB培训人数 | 培训合格人数 | 培训结束后申请继续参加IYB培训人数 | 结业后成功创办企业人数 | 上季度参加培训但在本季度成功创办企业人数 | 培训结业后成功实现自谋职业人数 | 上季度参加培训但在本季度实现自谋职业人数 | SYB培训后创造就业岗位数 | 培训合格人数 | 培训结业后企业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人数 | 培训结业后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数 | 培训合格人数 | 培训结业后企业得到扩大发展的人数 |
指标解释:
1、定点培训机构数是指得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具有举办创业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数。
2、SIYB教师人数是指参加省组织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并获得《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的教师人数,包括GYB、SYB、IYB和EYB教师。
3、SYB培训人数是指参加培训前没有创办企业(或劳动组织)的学员人数。
4、SYB培训合格人数是指参加培训后,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专家论证可行的人数。
5、SYB培训结业后成功创办企业人数是指培训结束后创办企业、领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的人数,包括参加本季度培训结业后当期创办企业人数以及参加上季度培训结业后没有马上创办企业,但在本季度创办了企业的人数。
6、SYB培训结业后成功实现自谋职业人数是指培训结束后成功实现自谋职业,领取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以及其他摆摊设点的自谋职业的人数,包括本季度培训结业后当期实现自谋职业人数以及参加上季度培训结业后没有马上实现自谋职业,但在本季度实现了自谋职业的人数。
7、SYB培训后新创造就业岗位数是指SYB培训结束后惩办创办企业人数、自谋职业人数与每个企业或劳动组织新吸纳社会人员就业数的和。
单位负责人签章: 处(科)负责人签章: 制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各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公章): 20 年第 季度 单位:人、个
定点机构名称 | GYB培训 | SYB培训 | IYB培训 | EYB培训 | 培训人员类别(人) | 成功 创业数(人) | 新创造就业 岗位数 (个) | |||||||
培训人数 | 合格人数 | 培训人数 | 合格人数 | 培训人数 | 合格人数 | 培训人数 | 合格人数 | 失业人员 | 大中专毕业生 | 农民工 | 其他人员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