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09〕152号
各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为推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在充分征求有关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技部火炬中心研究制定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请你们参照指导意见,安排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
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