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由省财政提前下达2017年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经费共34,450.749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省级补助8,887.075万元,义务教育农村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省级补助24,851.614万元,2017年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省级补助资金712.06万元(具体金额、单位详见附件1,2)。上述资助资金应按 “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核定安排,不重复享受。该资金收入列“1100221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科目。请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提前下达2017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2.提前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支出——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