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后勤 [2003] 49号
各市教育局,省(部)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和省计委、省教育厅制定的广东省教育事业“十五”规划(粤计规[2001]759号)关于“有条件的大中城市的中小学逐步建立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要求,以及省编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粤机编办[2003]124号)有关“积极推进学校后勤体制改革,逐步实行社会化”的意见,结合全省城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城市中小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稳步推进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学校后勤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稳步推进改革,努力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学校后勤改革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方向,坚持为师生的学习生活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基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不搞一刀切。改革要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加后勤投入,改善后勤服务条件;有利于提高学校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减轻学生及家庭的经济负担;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学校后勤改革工作主要在县(市、区)城区以上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改革的主要内容重点是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的改革。
1、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对学校后勤服务进行总体改革,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按企业方式运作和管理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逐步建立符合市场机制和教育教学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后勤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学校后勤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学校后勤服务实体原则上由各县(市、区)为单位设立(组建)1-2个教育后勤服务中心(或教育后勤服务集团),实行学校之间区域化后勤服务;也可在当地较大型学校以校为单位组建后勤服务中心,除做好本校后勤服务工作外,也可辐射临近一些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学校后勤服务实体可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并注意吸收学校剥离出来的后勤工作人员,安排好他们的再就业工作。学校后勤服务可逐步引入竞争机制,以降低学校后勤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2、投资体制改革。学校的后勤设施设备的建设实行以政府财政拨款和吸纳社会资金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为弥补投入的不足,可采取校企合作、吸纳和利用社会资金等多元化的投资模式,使学校后勤设施设备建设得到发展,促进整个教育后勤事业的快速前进。
3、规范教育后勤市场的管理,逐步实行学校后勤物资的招投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对向学校提供后勤物资的社会企业实行准入制,严把产品质量、价格关口。对学校后勤大中型设备和物资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以降低成本,确保学校后勤物资的优质、优价和安全、卫生,促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各市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可选择若干个县(区)或学校在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改革中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在资金筹集、土地征用、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社团组织和公民个人捐赠,支持学校后勤建设。
二、认真扎实抓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范围主要有:学校食堂、学生(教师)宿舍、校园店(或小超市);校园保洁绿化、安全保卫、供水供电、校舍校产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等项目的物业管理;师生生活服务类物资的采购供应、学校经营服务性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其中学校食堂和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重点。
1、要重视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和后勤设施、设备的建设。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及其后勤设施、设备是办学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保证后勤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后勤设备的购置与维护及后勤工作运行所必需的经费筹措和投入。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及其后勤设施、设备的管理,后勤设施、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安全、卫生标准,并按规定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后勤物资生产、采购、储藏、加工、出售的安全清洁卫生制度;确保能向师生提供优质产品、优惠价格、优良服务的监测、评估、监督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制度;以岗位责任为核心、奖惩分明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奖惩分明。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进中小学校特别是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后勤改革,建立强有力的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3、加强学校后勤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学校食堂的卫生、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以及压力容器等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防止师生食物中毒及其刑事案件、安全事件的发生。
4、严格价格和收费管理。学校食堂出售的食品要价格合理。严格价格监管,不得擅自随意涨价。因成本提高确需提价,应举行有教师、学生、管理者等各方面人员参加的价格听证会,并报学校批准。要特别警惕并抵制靠提高收费标准来推动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建设的错误倾向,严格按省的有关收费规定执行,防范并制止一切违规收费行为。
5、强化教育后勤员工的岗位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开展对后勤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文化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对厨师、水电、文印、物业管理、保安等专业性强的岗位员工要进行岗前和岗后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6、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引资建设管理。对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建设的学生宿舍、饭堂及其后勤设施项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其规划、设计、建材、施工等实行全程和全面监控,确保质量。普通中小学校饭堂、学生宿舍的管理不实行对外承包,但可招聘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其工作纳入教育后勤服务实体的管理。要在质量、价格、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的领导
学校后勤产业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是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学校工作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重要阵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后勤产业工作纳入教育的总体计划,摆上重要日程。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管理,确保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顺利健康进行。
为切实加强学校后勤产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大中城市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原设立的勤工俭学办公室,可根据事业发展和职能扩大的需要,更名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具体管理和指导本市、区学校后勤产业(勤工俭学)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农村县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农村教育工作实际,仍可保留勤工俭学办公室牌子。要充分发挥后勤产业、勤工俭学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的作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学校后勤产业和勤工俭学的管理纳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后勤建设要制定出长远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积极开展示范性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和物业管理示范学校等的创建活动。对于发展学校后勤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违法乱纪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级教育督导评估机构要把学校后勤工作纳入评估内容,凡学校后勤工作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校,不得评为等级学校等。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的确定应考虑学校后勤保障的承受能力,力求使学校环境、后勤设施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和办学水平质量的提高。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