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市〔2015〕257号)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我局对《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经法制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SZFHCXJSJ-2017-15),现予以公布,请贯彻执行。
附件:1.《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修订)
2.关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