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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39748/2025-00158
农业、林业、水利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06-0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阳江市龙门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粤府函〔2025〕65号
2025-06-23
时间 : 2025-06-23 09:49:45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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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阳江市龙门

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

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粤府函〔2025〕65 号


  为做好阳江市龙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发布通告如下:

  一、阳江市龙门水库工程是一宗以城乡供水和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应急备用供水任务的大型综合性水利工程,主要由水库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工程总库容18180万立方米,工程配套输水管线约31.61千米。工程占地及淹没区共涉及2个镇、11个行政村,包括江城区双捷镇的茶水村、长坑村、乐安村,阳春市河口镇的上双村、下双村、龙门村、梅桐村、蝉石村、石河村、金保村、河南村。

  二、工程建设占地范围主要包括水库大坝、业主营地、坝区交通、对外道路、重建库尾交通道路、坝后取水泵站、输水管道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占地范围,详见附件。

  三、淹没区范围。正常蓄水位加不同淹没对象安全超高以下范围,详见附件。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本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再受理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

  (二)除大中专院校毕业、参军复退、刑满释放等回原籍落户、新生儿随父母入户及夫妻投靠迁入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迁入外,禁止向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迁入人口。

  (三)不得改变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原土地性质及用途,不得新栽种常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征地补偿和人口登记安置。

  五、本通告发布后,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的实物调查工作,由项目法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本通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干扰实物调查和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本通告施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完成之日止。


  附件:阳江市龙门水库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区范围示意图


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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