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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39748/2019-01410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08-1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阳江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粤府函〔2019〕274号
2019-09-17
时间 : 2019-09-17 15:00:0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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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阳江市

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粤府函〔2019〕274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审定〈阳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报批稿)〉的请示》(阳府〔2018〕63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江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阳江市要严格落实好各项水质保障措施,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三、阳西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后,仍按原水质目标管理,确保水质不下降。

  四、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要加强对阳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严格落实调整后的保护标准和规范,确保饮用水安全。


  附件:1.阳江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2.阳江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示意图及拐点坐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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