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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8%

时间 : 2019-01-31 11:23:38 来源 : 广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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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501.12亿元,同比增长8.8%,增幅同比回落1.2个百分点。

一、商品零售增速明显快于餐饮消费

2018年,全省实现餐饮收入3884.59亿元,同比增长5.6%,增幅同比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增长2.3%,增幅同比回落4.2个百分点。实现商品零售35616.53亿元,同比增长9.1%,增幅同比回落1.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4.0%,增幅同比回落4.9个百分点。

二、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增速提高

在国内成品油价格提高带动下,2018年广东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3.4%,增幅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1.8个百分点。

三、汽车类商品零售增速继续回落

汽车市场逐渐趋于饱和,同时受大城市汽车限行、限号及全省国六排放标准实施临近影响,各地汽车整体消费低迷,2018年广东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下降1.0%,增幅同比回落7.6个百分点,拉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0.4个百分点。

四、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增幅回落

2018年,广东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4.7%,增幅同比回落4.6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0.6个百分点。

五、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增幅回落

2018年,广东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6%,增幅同比回落7.9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0.1个百分点。

六、基本生活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稳中有缓

2018年,广东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6.7%和1.9%,增幅同比分别回落0.4个和5.0个百分点;烟酒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7.9%和14.7%,增幅同比分别提高2.2个和4.9个百分点。这四类商品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1.4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