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数据发布 > 地市数据

2018年深圳市经济运行情况

时间 : 2019-02-02 10:07:12 来源 : 深圳市统计局
【打印】 【字体:

2018年,深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运行总体稳健,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经济运行总体稳健

初步核算并经广东省统计局核定,2018年全市本地生产总值24221.9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下同)增长7.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2.09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9961.95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4237.94亿元,增长6.4%。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0.1:41.4:58.5调整为0.1:41.1:58.8。

分行业看,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2.92亿元,增长4.1%;工业增加值9254.00亿元,增长9.0%;建筑业增加值724.46亿元,增长13.9%;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508.70亿元,增长3.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733.26亿元,增长10.2%;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419.48亿元,增长2.4%;金融业增加值3067.21亿元,增长3.6%;房地产业增加值2080.42亿元,增长6.9%;其他服务业增加值5411.53亿元,增长9.0%。

二、工业生产增速提升

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109.54亿元,增长9.5%。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分别为6564.83亿元和6131.20亿元,分别增长12.0%和13.3%,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提升至72.1%和67.3%。增速较快的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4.0%,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0%,汽车制造业增长12.4%,医药制造业增长25.0%。

三、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

2018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6%。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3.6%,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8.4%。按产业类别分,第二产业投资增长7.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3.4%。从主要行业看,工业投资增长8.2%,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2.1%。民间投资增长12.5%,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达到47.6%。

2018年,全市商品房屋销售面积增长7.6%。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

201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68.87亿元,增长7.6%。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5424.38亿元,增长7.4%;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744.49亿元,增长8.4%。主要商品零售类别中,消费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通讯器材类、金银珠宝类、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38.0%、8.0%、10.1%和8.3%。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24.5%。

2018年,全市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3081.43亿元,增长9.3%。其中,批发销售总额27658.51亿元,增长9.7%。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较快增长

2018年1-11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不含金融、房地产开发、批零住餐等行业)实现营业收入9910.9亿元,增长14.0%,其中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5207.3亿元,增长17.4%。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6.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2.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15.9%。

六、进出口增速总体稳定

2018年,全市进出口总额29983.74亿元,增长7.0%。其中,出口总额16274.69亿元,下降1.6%;进口总额13709.05亿元,增长19.4%。

七、财政金融形势良好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8.41亿元,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2.54亿元,下降6.8%。

截止2018年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72550.36亿元,增长4.1%;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贷款余额52539.79亿元,增长13.4%。

总的来看,2018年深圳经济运行总体稳健,主要经济指标表现良好。下阶段,深圳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扩大开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附注:

(1)本地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部分企业归属口径有所变化,指标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5)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深圳海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委;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6)其他服务业是第三产业中除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之外的其他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营利性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8)2018年全市本地生产总值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