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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808号(经济发展类0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10-29 10:39:38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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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第0808号(经济发展类

075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府函〔2020〕201号


龚永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大湾区作为全国“走出去”企业的总部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粤港澳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湾区企业联手走出去,在国际产能合作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对发挥大湾区金融和专业服务优势具有很好的参考作用,我省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香港是内地企业“走出去”的首选地

  粤港澳大湾区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区,香港在大湾区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和物流中心,不仅在连接内地与世界各国经贸投资方面拥有明显优势,也往往是跨国公司进入亚太地区和中国内地的第一站,同时也是内地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首发站。以广东为例,据统计,香港在广东企业投资目的地方面长期排名第一(占比达42%),是粤企出海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企业选择在香港设立公司,借助香港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高端科技及专业服务资源,开展贸易、研发和服务业等业务。此外,大批广东企业也将香港作为“走出去”赴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合作的起点和平台。

  二、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满足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日益增长的跨境投融资需求

  为促进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及投资,中国人民银行早在2014年就出台政策推动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于2015年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进一步便利业务办理。根据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政策设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并在额度范围内进行跨境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解决企业临时性资金需求。2016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关于支持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将境内、外成员企业上年度合计营业收入的要求分别降低至5亿元和1亿元,同时将净流入/出上限提升至所有者权益的1倍。为发挥好资金对粤港企业发展的引导性作用,推动大湾区企业联手“走出去”,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大湾区内地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行本外币资金余额调剂和归集,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池业务实行宏观审慎管理。

  作为当前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优质的金融服务能力,已吸引大量跨国企业集团在广东办理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2020年上半年,全国共办理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收付金额约1.15万亿元,同比增长38.3%。其中,广东省办理的收付金额约2645.6亿元,同比增长45.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占全国资金池收付总额的23.1%。

  三、广东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着力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2020年7月31日,我省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开放力度,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广东自贸试验区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跨境资产转让、跨境金融基础设施等六个跨境业务,获批设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账户体系)。截至2020年3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共开立FT账户488个,发放FT项下贷款超32亿元,跨境结算金额67.2亿美元。促进与境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成功在香港发行首单离岸人民币债券(点心债)、首单境外机构人民币债券(熊猫债)和首单双币种国际绿色债券,融入境外低成本资金超70亿元,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累计提款金额逾370亿元。2020年3月10日,人民银行总行同意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启动复制基于FT账户的全功能型跨境资金池业务,截至2020年6月,已为11家跨国集团搭建了FT全功能资金池,服务地区跨国总部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办理自贸区版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2651.3亿元。同时,广东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碳排放权交易,启动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前海累计注册QFLP企业和基金148家,注册资本342亿元。试点自贸试验区内主体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回流,开辟便利区内企业境外资金调回境内使用的“绿色通道”。

  此外,广东与香港签署市场准入领域交流合作协议,推广粤港、粤澳商事登记“银政通”服务,鼓励更多商业银行参与合作,实现港澳投资者在粤开办企业离岸受理、远程办理、商事登记与金融服务等“一站式”服务,由在港澳地区的代办银行发放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继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业开放创新,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进一步便利大湾区内市场主体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动本外币合一资金池政策落地,优先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进一步深化与港澳地区在金融服务业的合作,积极做好金融制度创新经验和案例的总结和复制推广工作,切实发挥好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引领带动作用。继续推动粤港澳在国内外开展联合推介活动,吸引更多有意“走出去”企业到粤港澳大湾区设立总部,实现境内外本外币资金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登录我省政府门户网站(www.gd.gov.cn),了解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信息。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