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75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10-05 08:09:20 来源 : 本网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

会议第675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府函〔2020〕226号


姚祖辉代表:

  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为香港青年拓宽就业空间的建议(第6755号)收悉,经会同教育部、国务院港澳办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大湾区建设作为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纲”,举全省之力予以推进。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对于探索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教育协同创新新路径,开拓大湾区人才培养新模式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我省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学历与职业资格互认

  我省积极开展大湾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大湾区学历、职业资格互认,推动实现合作共赢发展。

  (一)加强三地资历框架对接。2019年6月在珠海举行了粤港澳资历框架建设三方研讨活动,省教育厅与香港教育局、澳门教育暨青年局、澳门高等教育局分别签订《粤港资历框架合作意向书》《粤澳教育培训及人才交流合作意向书》,探索构建粤港澳资历框架,建立大湾区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学分互认机制。

  (二)积极推进内地与港澳专科(副学位)学历互认。2004年11月教育部与香港教育统筹局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两地各自认可的拥有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学历相互承认,内地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以到香港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博士学位和进行职业学习;同样,香港高校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以到内地高校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后,内地与澳门在学士学位程度以上的互认也得到实现。2018年以来,我省积极就粤港澳高等专科(副学士)学历互认工作争取教育部支持,以及港澳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在我省积极推动争取下,2019年4月华南理工大学与澳门大学正式签署本科生“2+2”联合培养项目协议,这是粤港澳大湾区内高校合作的首个双向双学位本科联合培养项目,对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探索教育协同创新新路径,开拓大湾区人才培养新模式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

  (三)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与职业资格互认。一是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做好建筑领域职业资格与香港专业资格互认工作。在注册建筑师等6项领域中全国共互认160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近200名香港专业人士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后在粤注册执业。二是在省级事权范围内推动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特别是在南沙、前海、横琴自贸试验片区内便利执业。前海实施香港专业服务人才直接提供服务试点,对取得注册税务师等20项香港专业资格的人才,通过资质认可、合伙联营等特殊机制安排执业从业。横琴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专业人员和企业在区内执业开业的措施。2017年出台《关于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管理改革的若干措施》,以南沙、前海、横琴自贸试验片区为突破口,允许港澳金融专业人才在区内提供专业服务等。2019年起港澳居民可按规定在广东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当年就有574名港澳居民在广东报名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三是建立广东省职业资格监管服务体系,做好整体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的基础性工作。掌握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广东的实施情况,收集36项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的计划与需求,研究需争取国家支持出台特殊执业管理政策的职业资格项目。四是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2019年我省出台《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推进各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等三方面内容,以更好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目前开展的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主要有“一试多证”和“粤方先认”两种形式:“一试多证”实现考生通过一次考试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以及国际权威认证证书等多个证书,截至2020年上半年,已有3700多人次参加考试、2800多人合格;在“粤方先认”方面,我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认定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职业能力第一、二批目录清单和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目录清单,认定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23个职业(工种)、49个等级以及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3个职业(工种)、5个等级持证人的职业能力与持有相同类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相当,以单边认可带动双向互认。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沟通协作,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框架下,探索粤港澳在相关职业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合作机遇;同时建立完善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职称评审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医师、教师、律师等多个行业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化执业,逐步实现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创新人才资源的深度融合。

  二、深化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拓宽青年就业与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化粤港澳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着力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具有国际视野的技术技能人才。

  (一)大力支持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目前,粤港澳三地已成立粤港澳高校联盟及近20个专业联盟、粤港澳高校创新创业联盟、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教师联合会、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音乐教育与艺术发展联盟、体育教育与发展联盟、美术与设计教育联盟、西岸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合作联盟、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等交流合作平台,并开展了一系列交流合作活动。如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在深圳举办了“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论坛(2019)”,三地政校行企共聚一堂,研究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下一步,我省将加大对相关平台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各平台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整合粤港澳三地高校和职业教育资源,促进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二)加强粤港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合作。近年来,我省职业院校与港澳不断加强人才培养方面的交流合作,如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与香港职业训练局合作,同其属下香港专业教育青衣分校在飞机维修工程高级文凭专业进行合作,联合培养飞机维修专业学生超过600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与香港职业训练局合作举办“深港联合培养电气工程高级文凭”项目,至今已招收9届学生;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为香港机电工程署技术人员开展制冷与空调项目培训,与澳门劳工事务局等合作为澳门开展职教、公交、旅游等行业培训;广州市技师学院与港澳联合开展ACI“一试三证”认证培训工作等。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招生培养合作,鼓励支持广东职业院校优化培养模式和专业结构,积极扩大面向港澳招生范围和规模,推动香港副学士学位毕业生来粤就读相同相近专业,探索与港澳共同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大工程,实施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面向包括港澳地区人员等在内的各类群体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教育和培训,与港澳合作打造培训高端品牌。通过人才培养合作,进一步促进大湾区人才资源全面开发、优化配置,为大湾区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三)积极推动粤港澳师生与青年交流。一是加强职业院校交流。继续推动粤港、粤澳学校结为姊妹学校,发挥我省职业院校资源优势,通过夏令营、短训班等形式,为粤港澳三地师生提供交流学习机会,加强学术与技能交流。二是加强师资培训交流。组织职业院校教师赴港澳开展交流培训,学习借鉴港澳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共同开发课程、教材等学习资源。三是加强粤港澳青年交流。持续推动港澳青少年国防教育体验,增强港澳青少年对国家民族的认同。以“青年同心圆计划”为统揽,实施粤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合作发展项目,开展文艺体育、实习学习、创新创业、文化历史等交流研讨活动。加强大湾区青年人才培养、组织建设与思想研究,与港澳青年专业界别加强交流,做好港澳青年人才、大学生骨干培养,开展粤港澳青少年专题调研。四是实施粤港澳大湾区香港、澳门青年实习计划。通过依托“易展翅”大学生就业实习服务信息平台等,组织港澳青年开展内地实习,对大湾区加深了解,规划未来职业,增强就业创业信心。五是加强就业创业支持服务。除对在粤就读的港澳大学生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外,我省还大力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引导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创业就业,“10+3”青创基地蓬勃发展,集聚大批港澳青年人才创业发展;建立大湾区青年家园试点30家,搭建12355港澳青年服务热线,提供信息咨询、社会融入等多项服务,协助港澳青年企业注册落户并投入运营。

  三、着力推动职业教育高地建设,打造粤港澳特色职业教育园区

  2020年1月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提出要“鼓励地方试点试验,在东中西部选择若干省或地级市先行先试,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经教育部同意,拟将深圳市列为国家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城市,通过部省共建,推动深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牵引,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根本,对接国家所需、深圳所能、湾区所向,率先建立同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大湾区职业教育联动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双区”建设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目前深圳试点行动方案正按程序提交审议。

  在深圳试点行动方案中,加强粤港澳职教联动发展,推动要素流动,共建特色职教园区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和特色。目前深圳与香港职业训练局合作,正在加快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探索中职、高职、职业本科贯通培养模式,共同制定教学标准、共建师资管理团队、共同开展培养培训;同时还计划依托园区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意创业园,吸引港澳青年来深圳就业创业。下一步,将进一步借鉴您提出的建议,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建设体系更加完备、制度更加健全、标准更加完善、条件更加充实、评价更加科学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高端发展、先行示范。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教园区建设,继续推动深圳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项目建设,形成人才培养示范效应;充分发挥省职教城及相关地级以上市所建教育城、职教园区等职业院校集聚区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在现有园区内引入港澳职教理念、标准、经验、资源等,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合作办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积极与港澳合作,积极探索共建一批特色职业教育园区,以园区为平台,积极探索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学生交流与合作培养机制等,进一步提升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服务大湾区产业发展能力。

  四、加大职业教育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社会认同

  我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宣传引导,促进全社会全面正确认识职业教育,推动形成正确的求学观、就业观,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组合拳式”做好重要政策和活动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文章、专题访谈等多种方式,加强职业教育改革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每年隆重举行职业教育活动周等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职业教育办学成绩与社会贡献、优秀师生先进事迹等。结合专项工作,如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省技能大赛等重要赛事,职业院校招生就业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论坛会议等,借助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二)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借势加强宣传,如以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就作为宣传重点,在央视摄制的反映70周年教育成就纪录片《教育强国》中增加职教内容;主动沟通媒体,提供典型素材,宣传报道一批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典型和一批扎根职业教育、展现工匠精神的优秀师生典型等。

  (三)创新手段形式加强职教宣传。多措并举,精心设置议题,创新开展职教宣传。如策划6路职业教育调研采访等活动,组织中央媒体深入地方和院校专题采访,展示职校新风采,报道基层好经验好做法;组织中央及省内主流媒体,开设“技行天下”节目,宣传“广东技工”工程,树立“广东技工”典型,打造技能明星;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网上传播推送等。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加强与港澳沟通交流,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