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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文化厅工作要点

时间 : 2018-03-21 09:37:44 来源 : 广东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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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省文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省文化工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的部署要求,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文化创新,扩大文化惠民,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放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文化创造活力,补短板、强弱项、抓关键,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推出更多文艺精品力作,促进岭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人文交流品牌活动,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双轮驱动”,以高品质的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在新时代以新作为推动文化强省建设上新台阶,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目标提供强有力文化支撑。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入。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抓紧抓实学习贯彻各项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切实实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在新时代有新作为上新台阶。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对我国未来发展作出的战略安排,联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实际,联系全省文化工作实际,联系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发展思路,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我省文化改革发展各方面。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文化部发布的“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和文物、艺术创作、文化产业等专项规划,对照《“十三五”广东省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涉及文化系统的重点任务,认真组织落实,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二、繁荣文艺创作生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改革开放题材作品的组织创作生产工作,推动省直艺术院团和各地打造一批文艺精品。按照上级要求,集中优秀展演资源,办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文艺活动。举办2018广东国际青年音乐周、第十五届广东现代舞周、广州三年展、广州爵士节、二沙岛户外音乐季等品牌项目,提升广东艺术的国内外影响力。指导、支持省直文艺院团、演出场馆继续办好广州新年音乐会、国乐盛典、粤剧新年盛会、“周末音乐下午茶”、“乐聚一小时”、“周末民乐坊”等艺术品牌活动,适时推出省直艺术院团演出季活动,形成品牌效应,扩大惠民效果。创新传播方式,拓展推广渠道,支持“网演中国”、“星海直播”产品营销平台、“粤西订戏会”剧目交易平台、“戏迷云播”平台等“演艺+互联网”新媒体项目建设。指导各地办好一批地方特色艺术品牌活动。大力开展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巡演活动,普及高雅艺术、民族艺术,提升观众审美素养。发挥演出院线协同作用,重点组织好第十三届省艺术节获奖剧目的全省推广巡演,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工作。以戏曲进农村、进校园演出“两进一场”工作为重点,扩大地方戏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努力推动地方戏曲事业向纵深层次推进。积极推动全省美术馆事业发展,加强全省各级美术馆的联动,稳步推进美术馆评估定级工作。大力加强专业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艺术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加大推动文化艺术科技创新力度,稳步推进艺术场馆规范化建设。

三、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公共文化投入,补齐全省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达到全面小康的标准并使广东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以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为抓手,制定我省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对各地市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考核评价。推进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8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全覆盖。实施重点文化设施攻坚做强工程,支持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项目建设,推动一批市县级“三馆一站”达标升级,加快推进省级重点标志性文化工程项目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完成全省第二批24个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试点建设,推动省级示范区、全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50%建立总分馆制。繁荣发展群众文艺创作,开展2017年度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和优秀作品研讨会,强化省级创排基地建设,举办第九届群众戏剧曲艺花会。创新举办“同饮一江水”2018广东省打工者歌唱大赛、第二届广东民歌民乐大赛、“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推广和第八届廉洁读书月等品牌惠民活动。开展我省2017-2019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举办“公共文化建设现场”——2018广东公共文化研讨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积极创建文化志愿示范省,开展“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大地情深”和九大主题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广东省基层图书馆古籍修复提升计划”,完成全省古籍普查审校,开展《广东省第二批珍贵古籍名录图录》《广州大典(曲类)》等重点文献整理出版工作。

四、深化文化市场“放管服”改革

推进文化市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提请下放、委托一批省级文化市场管理权限,加强对地方和受委托单位的政策指导,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优化和规范文化领域行政审批流程,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措施,降低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促进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文化市场黑名单、警示名单管理办法,建立文化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各地文化市场管理业务培训和指导,开展全省文化市场“放管服”改革工作交叉检查。总结试点经验,在全省全面铺开上网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开展文化市场新业态调研,着力解决文化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重点推进实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同城一支队伍”,保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相对独立,充实做强人员编制、经费、装备、车辆等基础保障,201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持续开展文化市场日常巡查暗访和“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坚持线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加大网络文化市场办案力度,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完成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全力抓好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五、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把文化产业打造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重要产业。加强文化产业调研,研究提出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建议。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园区、集聚区,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的规范管理和相关政策扶持,促进文化产业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创建申报和评审工作。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企业,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转型升级新的增长点。深化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力度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组织申报国家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启动省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申报工作。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积极探索、总结可推广的培育和扩大文化消费有效模式。指导地市探索开展创建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完善文化金融服务平台,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推动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促进粤东西北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与科技等相关领域深度融合,起草出台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将一部分文化创意企业纳入高新科技产业予与支持。以“互联网+”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文化+”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做好深圳文博会广东团工作。

六、保护传承岭南优秀传统文化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推动岭南优秀传统文化按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施粤东、粤西、粤北、珠三角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全省红色革命史迹保护利用行动和全省古驿道的调查、保护与展示项目,召开南粤古驿道学术研讨会。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展示和环境整治工程,做好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九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率先实施省定贫困村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积极推进海上丝绸之路遗迹申遗工作,力推汕头、潮州、湛江等市进入申遗行列,协同广州举办海上丝绸之路申遗联盟工作会议、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研讨会。组建区域文物考古工作站,配合大型基本建设、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科研研究组织开展文物考古工作,重点实施“南海I号”考古发掘与保护展示项目,推进大遗址公园建设。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积极推进博物馆设施建设,完成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和二级、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继续开展广东改革开放藏品征集工作,举办改革开放展览,提升博物馆陈列展示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使馆藏精品活起来,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成果。加强文物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完善文物安全防范机制,选取一个文物保护单位、一条文物保护街区、一片不可移动文物密集区,进行文物智能安防、智能消防先行试点,并指导各地设立“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牌”。

继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对部分省级以上代表性项目、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研究基地和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资金补助。落实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继续实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发布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站建设和管理,支持开展传承人跨界对话活动。积极推进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前期工作,完成网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的建设。继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加快8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编制及论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推进整体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东非遗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活动,组织参加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非遗博览会等,促进非遗广泛传播。

七、打造文化交流合作品牌

促进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提质增效,推进精品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文化交流活动,选派文艺团组赴欧美、东南亚及港澳地区参加“欢乐春节”等国家级品牌活动。办好文化部主办的“2018青年汉学家研修计划”,进一步开展部省对口合作,组派团组赴荷兰、德国、沙特、科威特等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继续与斐济中国文化中心合作。讲好广东故事,深入打造“广东文化精品丝路行”、“月圆四海”、青少年文化交流等广东文化交流品牌,突出岭南文化与当代文化成果相结合。积极配合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进一步完善粤港澳文化行政部门高层沟通机制,参加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并开展更多合作项目,深化粤港澳文化大湾区交流。配合省委宣传部赴南太平洋岛国、南美地区举办“美丽中国——广东文化世界行”展演活动。探索有效的对外文化贸易服务举措,指导深圳(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发挥作用,做好2018年香港国际授权展组织工作。继续开展文化入岛,促进对台人文合作。

八、推进文化改革创新

创新文化强省建设体制机制。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落实相关改革配套联动,提升“放管服”信息化水平,以电子政务手段实现厅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移动审批”。做好向广州、深圳两市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及有关许可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双公示”规范要求。研究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公共文化机构国家级试点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以公益目标为导向,激励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规范合理的现代公共文化机构运行机制,探索形成一批符合本系统、本地区实际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模式。推动“广东公共文化云”完成建设并上线试运行,完善和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和区域特色文化资源,实现群众“按需点单”。指导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和后续创建工作,推动示范区(项目)创建经验和成果共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加快落实重点改革任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文化获得感,享受文化发展成果,增强文化自信。

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文化发展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促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全省文化系统基层党组织及带头人队伍建设,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为重点,深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创新组织生活方式,使支部“活”起来,党员“动”起来。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办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查找和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努力营造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

十、加强干部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改进干部考察方式,广泛深入了解干部,选优配强领导干部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加强干部双向交流,选派厅机关优秀干部到厅属单位和基层任职挂职,努力培养既懂管理又懂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公开招聘工作力度,强化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聘用管理,落实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开展厅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厅属企业单位负责人“双效”业绩考核,做好聘期届满班子的续聘工作。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全省文化系统人事干部培训班,印发《广东省文化厅干部人事工作常用规章制度选编》,提高文化系统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强化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填报情况和查核结果“一致率”。加大厅属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强化任中审计,实现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审计全覆盖。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推动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运用常态化,对干部和班子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切实管住管好干部,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开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推进文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完善与文化发展和具体实际相匹配的人才培养、引进、选拔、激励和评价政策。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修订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资格条件。积极申报人才专项资金,争取厅“青蓝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扶持项目立项。召开人才工作座谈会,加强与人才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广东省基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对优秀人才和高层次人选的宣传推介,加大对非公有制领域文化人才队伍的扶持力度,充分激发各类文化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实现文化人才队伍整体协调发展。

十一、强化文化发展保障工作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文化安全,严守文化阵地,强化文化产品内容监管和文化活动导向管理,对重大文化事件、重点文化活动、重要时间节点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及早引导和解决。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到文化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推进文化法治建设。推动《广东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起草制定及《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修订工作,指导各市开展文化立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举办相关法制讲座。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及清理工作,落实节庆活动审核管理工作。完善厅机关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建立公职律师队伍,指导厅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

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积极筹措文化发展资金,争取财政加大支持力度,配合做好补齐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全力完成已竣工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推进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强化资金监管及绩效评价,全力保障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制订和修改有关预决算管理、经费审批、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建管理等管理制度,及时排查风险,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