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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时间 : 2016-12-08 23:44:35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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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

考核情况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建立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见》(粤委办〔2016〕2号)和《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粤办函〔2016〕10号),省创新办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统计局对2015年度珠三角9市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表明,过去一年,珠三角各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战略部署,将创新驱动发展放在工作的首位,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得分

  深圳市(92.34分)、广州市(88.91分)、东莞市(88.14分)、中山市(87.94分)、珠海市(87.65分)、佛山市(86.35分)、惠州市(85.97分)、江门市(82.83分)、肇庆市(80.18分)。

  二、考核等次

  优秀:深圳市、广州市。

  良好: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

  一般:江门市、肇庆市。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核心战略、优先战略和总抓手,结合创新驱动发展的实际,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科技金融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抓好各项创新举措落实,推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