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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Logo设计方案的启事(截止时间:2012年8月15日)

时间 : 2012-06-21 19:43:59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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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我省决定组建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在线服务、投诉建议等功能于一体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为树立和展示整体形象,打造品牌,进一步提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影响力,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Logo设计,该标志将主要用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及其全省各类相关宣传推广活动。

  二、创作要求

  1、Logo设计要突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思想。

  2、要求构思新颖,色彩鲜明,内涵时尚,视觉效果强,富有时代感;在网络载体和任何宣传环境中能够和谐、大方的应用;适合互联网页面标志常用格式,符合网站整体设计风格,易于辩认和制作;具有形象延展性,便于印刷和其他设计制作。

  3、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承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4、作品须提交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纸质稿件为A4纸精细彩色打印;电子稿件要求提供设计稿(coredraw或photoshop格式)和纸质稿件的JPG格式;文字说明为word格式,应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文字说明。

  三、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将在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南方网、南方报业网、奥一网和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广东省信息中心网站等对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邀请专家评委进行综合评审,评出入围奖10名,最终择优评出入选奖3名,评选结果将在上述网络媒体或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后报省政府审定。被选用的作品由广东省信息中心发给证书和奖品。

  2、应征作品被选用后,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单位,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3、征集时间自2012年6月21日起至2012年8月15日止。

  4、提交方式:以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方式提交省信息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邮编:510031,联系人:陈智斌,电话:020-83134240,邮箱:chenzb@gd.gov.cn)。稿件请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号码,并自留底稿,稿件不予退还。

  广东省信息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