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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时间 : 2020-09-03 10:05:59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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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国教督办〔2020〕3号)要求,我省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多次作出部署,强调要认真做好评价工作。省长马兴瑞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省政府加强统筹,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2019年以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较好地履行了省级政府教育职责。对照国家评价指标要求,我省教育工作尤其是教育重点项目推进有序,成效明显。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建立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等省领导带头到高校讲思政课。召开全省教育大会,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出席会议并对全省教育发展工作作出部署。成立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优化调整省属高校校领导职数配备,进一步加强党对省属高校的领导。成立教材管理办公室,对全部送审的地方教材进行政治与道德审查,实行一票否决制。将专职辅导员配备列入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交账任务,确保年底前完成工作目标。推动各地市成立教育工委,理顺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基本实现应建尽建。

  (二)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等省领导多次深入教育系统指导部署防疫工作。截至2020年8月24日,省政府召开了11次学生返校专题调度会,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召开了45次专题调度会,发布了56个学校防控工作方案和指引;全省教育系统无重症或死亡病例,无校园聚集性疫情。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全省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确保学生顺利进行在线学习。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我省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系统推进劳动教育工作,落实“五育”并举。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与教育部签署《关于共同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协议》。截至2020年7月,14所高校入选国际四大排行榜;94个学科入围ESI排名前1%,其中8个学科入围全球排名前1‰。2019年实现高职扩招13.3万人,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获奖数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前三,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奖牌总数蝉联全国第一,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奖牌数居全国第一;职教改革成效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通报表扬。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重点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工作,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教育脱贫攻坚经费达154.3亿元。

  (三)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我省连续3年实现“两个只增不减”。2019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4918.7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3217.77亿元,同比增长15.24%、14.70%;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中,幼儿园6039.55元、小学14234.73元、初中21688.02元、高中21657.89元、中职19872.37元、高等学校36290.78元,分别比2018年增长了31.28%、9.80%、10.87%、13.10%、10.64%和21.37%。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从2019年起较大幅度提高各个学段生均经费标准。

  (四)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出台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统筹提高中小学绩效工资水平,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122个县(市、区)中,116个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占比95.08%。预计2020年底前,全部县(市、区)落实到位。

  (五)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和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将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列入基础教育十项工程,将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推进新建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每个乡镇建设1所以上中心幼儿园的目标。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37.57%,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2.54%。出台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地严格依标规划建设幼儿园,确保如期移交和规范使用。截至2020年7月底,全省配套幼儿园年度治理任务完成率已达75.8%。

  (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部署要求,重点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七)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缩小城乡差距。全省县(市、区)已于2016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制定广东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方案,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办法,建立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专户并已完成20个地级以上市事业编制控编基数调整。出台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改薄提升”,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开展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试点,推进集团化办学。建设“粤教翔云”数字教材资源平台,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大控辍保学力度,2019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43%,完成95%省定目标。全省没有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

  (八)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分年度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及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制定“一校一案”,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2019年全省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55所,增加学位61.62万个。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组建横向连通和纵向贯通的学区与集团。全省已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数5282个,占比1.53%,较2019学年下降了0.16%。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6.88%,实现不低于95%的省定目标。

  (九)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加大整顿力度,指导停业机构做好退费和群众安抚工作。在全国首创学习类APP省级审查制度,率先印发管理办法,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建立线上教育平台省级备案制度。截至2020年6月底,审查校外线上培训平台245个,校外线上培训整改完成率100%;列入白名单的培训平台(机构)19个。

  (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研判会和就业工作推进会、调度会,进行统筹部署。组织多部门联合拓宽就业渠道。截至2020年8月26日,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2.71%,完成教育部要求9月1日前就业率达到70%的任务。

  (十一)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进展情况。2018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统筹推进评价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连续两年对全省所有市县开展评价,通过结果导向推动市县强化履职。我省评价工作得到教育部认可,教育部网站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十二)完善教育督导法规和机构设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好《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学习宣传,我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通过省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审议,近期将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修订《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成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省市县三级均设置教育督导机构,切实履行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职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职工编制配备管理水平与事业发展需求不完全适应。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学生规模大且持续增长,受编制政策、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人口流动及结构变化、教育教学改革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教职工编制配备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水平偏低;二是中小学校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公共教育服务以及满足城乡一体化发展所需的教职工编制缺口较大,珠三角人口集中流入地区编制紧张、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空编,编制资源使用效率偏低;三是由于编制不足和临时性缺员,各地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呈增长态势;四是高校、中职学校编制规模和以编制管理制度为基础的人事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办学规模增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需要。

  (二)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有待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规模快速发展使我省学前教育“短板效应”凸显,公办幼儿园比例较低,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和优质学位供给不均衡,部分地区还存在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37.57%,与国家要求的50%还有一定差距。我省历史上形成了以民办幼儿园为主的发展模式,学前教育市场化程度高,客观上造成学前教育2018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0%。

  (三)部分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区域、城乡、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地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乡村弱”和“城镇挤”矛盾依然存在。乡村小规模学校数量多、分布散,基本办学条件有待改善,部分乡镇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有待提高,乡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待提升。城镇学校还存在建设用地、学位资源、教师资源紧缺等问题,个别地区还存在大班额现象。

  (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进一步深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产教融合激励政策尚未完全落地。校企协同育人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需加大创新力度。人力资源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匹配度仍需加强。

  (五)高等教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亟待加强。高校主动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及产业发展能力有待增强,对产业创新的支撑能力不足;部分研究成果市场定位不够精确,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应用价值有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科研评价和激励机制有待改善,科研人员价值尚未得到充分体现,中介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压实市县教育投入责任,将经费保障列入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通过分档补助方式,对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给予不同比例的生均经费补助。

  (二)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管理。争取中央编办支持,从教育人口流出地调剂编制给广东使用。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力度,调剂核增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建立健全临聘教师规范管理机制,统筹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与完善临聘教师管理工作,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教师和劳务派遣教师;符合条件的,可充分考虑其教育教学经历、业绩、贡献等,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推进临聘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对有合格师资来源但空编不补、严重超比例使用临聘教师、不落实同工同酬等问题的地级以上市,采取有力措施严肃问责。

  (三)实施“5080”攻坚行动,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将“5080”目标列入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和实施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四同步”,每4500人以上的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6个班以上规模的幼儿园。继续通过公办幼儿园扩班扩容、新建和改扩建、回收回购和转制、购买学位等方式扩大公办学位供给。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制定“一园一策”,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学前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最低标准提高至500元。

  (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区域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学位供给,在确保零增量的基础上,加快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快提升薄弱地区学校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集团化办学培育工程,大力提升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水平,提升校长教师课程领导力,丰富创新课程形式,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信息化引领,打造一批信息化中心学校和融合创新示范培育项目,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完善教研机构设置,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升教研员教学实践能力。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有针对性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县(市、区)指导,加快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

  (五)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规划、项目和资金协同,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搭建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和落实产教融合配套激励政策。加快出台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推进产教融合试点,支持广州、深圳加强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组织开展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育等“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模式。完善生均拨款制度,加大财政专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落实鼓励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培训、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提升学校服务发展能力。

  (六)推进国际一流产学研协同创新建设。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开展科研活动,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全面优化全省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并加强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推进教育链、产业链和人才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深入推进高校科研评价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大力建设中国高校(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