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废止一批行政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粤农农规〔202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圳、珠海市海洋发展局,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清理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废止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管理的依据。
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24日
附件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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