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0期

2024年09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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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延长企业投资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检查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粤水规范字〔2024〕3号


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检查办法(试行)》(粤水规范字〔2021〕3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8月15日。在继续施行期间,本办法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广东省水利厅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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