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期

2024年01月25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2024年 > 第2期
【打印】 【字体: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延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

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教师〔2024〕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粤教师〔2018〕13号)延用至2029年1月21日。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