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期

2024年01月15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2024年 > 第1期
【打印】 【字体: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

(试行)》的通知

粤退役军人规〔2024〕1号


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省厅制定了《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1月9日


  点击查看:《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