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5期

2023年09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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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3〕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广东省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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