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6期

2023年06月28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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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3〕1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有关工作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统一为按年缴费。

  各市原实行按季度、按月缴费的,应统一为按年缴费,原按季度、按月的缴费档次标准换算成按年的缴费档次标准,并适时完成相关法规和文件的修订或废止工作。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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