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2期

2022年08月15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2022年 > 第22期
【打印】 【字体: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粤工信规字〔202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31日


清单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