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5期

2021年0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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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

校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粤教后勤函〔2021〕1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属中小学校:

  为促进市场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17〕2号),自2021年3月5日起生效。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省的有关要求,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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