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0期

2021年07月25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2021年 > 第20期
【打印】 【字体: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

粤林〔2021〕1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做好我省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监测评估、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


广东省林业局

2021年7月1日


  附件: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