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5期
2021年06月05日出版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废止部分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粤民宗发〔202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族宗教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我委决定废止2份规范性文件,请予贯彻执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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