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4期

2020年12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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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0〕4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电商“百园万站”推进行动,带动“农村电商”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全省农村电商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省厅制定了《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组织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在推进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园和基层示范站时,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规定,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对新建或未享受过同类财政补贴的园区、基层站点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切实避免重复建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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