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2期

2020年11月25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2020年 > 第32期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启用省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

和行政应诉专用章的公告

粤府函〔2020〕319号


  为进一步优化省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需以省政府名义出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律文书,分别加盖省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省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

  特此公告。


  附件:专用章样式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QQ截图20201111152809.png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