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31期
2019年11月15日出版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广东省交通
运输厅关于国省道旧线公路和桥梁
处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交规函〔2019〕143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要求,经省司法厅审核同意,我厅决定废止《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省道旧线公路和桥梁处置的管理办法》(粤交规〔2011〕1398号) 。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0月21日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