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31期

2019年11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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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广东省交通

运输厅关于国省道旧线公路和桥梁

处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交规函〔2019〕143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要求,经省司法厅审核同意,我厅决定废止《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省道旧线公路和桥梁处置的管理办法》(粤交规〔2011〕1398号)   。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省道旧线公路和桥梁处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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