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1期

2019年04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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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

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

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粤卫规〔2019〕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精神,经省司法厅审查,现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卫〔2011〕150号);

  二、《关于修改〈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卫函〔2013〕129号);

  三、《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考核的管理办法》(粤卫规〔2017〕1号文件之一)。

  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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