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5期

2018年0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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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8〕5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三旧”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完善“三旧”改造配套政策及体制机制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三旧”改造工作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三旧”改造工作任务;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马兴瑞  省长

    副组长:许瑞生  副省长

    成 员:王学成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制办主任

        陈光荣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何宁卡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涂高坤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曾祥陆  省司法厅厅长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黄汉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鲁修禄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少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郑伟仪  省农业厅厅长

        陈俊光  省林业厅厅长

        郑建荣  省商务厅厅长

        卢荣春  省审计厅党组书记

        李 成  省国资委主任

        吴紫骊  省地税局局长

        凌 锋  省工商局局长

        肖 学  省金融办主任

        洪适权  省法院副院长

        黄文艾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龙家有  省文物局局长

        李榕滨  省国税局总审计师

        王占峰  广东银监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省编办。


省府办公厅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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