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31期
2018年11月15日出版
关于废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
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粤环发〔2018〕9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报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我厅决定废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粤环函〔2014〕938号),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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