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的通知
粤办函〔2018〕2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推进信用系统网站建设、信用立法和标准规范建设、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应用和联合奖惩实施等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林少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召集人:逯 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
葛长伟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顾作义 省委宣传部巡视员、省文明办主任
辜东方 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刘光大 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局长
曾胜泉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峻华 省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处长
吕成蹊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 荣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邢 锋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旭东 省科技厅副厅长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长胜 省民政厅巡视员
梁 震 省司法厅副厅长
钟 炜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郑朝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方为民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赵立军 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
蔡 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 欣 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邝明勇 省水利厅总工程师
江 毅 省农业厅副厅长
吴晓谋 省林业厅副厅长
高庆营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罗练锦 省商务厅巡视员
李剑先 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彭 炜 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
江效东 省工商局副局长
翁永卫 省质监局副局长
何胜庄 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
黄绍龙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谢 红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曾晓峰 省旅游局副局长
王光辉 省法制办副主任
胡 鹰 省法院副院长
陈 武 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周运保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
朱江涛 省税务局副局长
李思敏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张坚红 广东银监局副局长
冯玉华 广东证监局巡视员
刘云海 广东保监局副巡视员
肖文峰 新华社广东分社党组成员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批准,并抄送省编办。
省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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