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6期

2018年01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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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粤府〔2017〕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省政府决定第四批清理规范20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同步推进配套改革和制度规范建设,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清理规范相关中介服务后,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第四批清理规范的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20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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