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17〕4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我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政策和措施;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保障工作体系,健全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救助管理;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 召 集 人:林少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召 集 人:刘 洪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卓志强 省民政厅厅长
成 员:李长青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梁 健 省委农办副主任、省扶贫办主任
吴维保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神志雄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王 创 省教育厅副厅长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长胜 省民政厅副厅长
余继军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朝峰 省财政厅副厅长
葛国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台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牛宝俊 省农业厅副厅长
黄 飞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华东 省地税局副局长
张文献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骁婷 省统计局副局长
王光辉 省法制办副主任
梁建国 省金融办党组成员
曾志林 省信访局副局长
杨 敏 省总工会副主席
梁均达 团省委副书记
刘兰妮 省妇联副主席
柯沫夫 省残联副理事长
李思敏 人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田秀华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王吴庆 广东银监局副局长
罗 卫 广东证监局副局长
刘云海 广东保监局副巡视员
甘 萍 省红十字会副会长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民政厅承担。原由省民政厅牵头的省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即日起撤销,相关工作纳入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职责范围。
省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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