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全面
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7〕44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拟订和审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马兴瑞 省委副书记、省长
常务副组长:任学锋 省委副书记、广州市委书记
林少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 组 长:许瑞生 副省长
邓海光 副省长
袁宝成 副省长
成 员:顾幸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雁雄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祖煌 省委农办主任
何宁卡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涂高坤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黄宁生 省科技厅厅长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黄汉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光荣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鲁修禄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少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许永锞 省水利厅厅长
郑伟仪 省农业厅厅长
陈俊光 省林业厅厅长
文 斌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段宇飞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何丽娟 省审计厅厅长
王学成 省法制办主任
庄旭东 省气象局局长
陈毕伍 广东海事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许永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水利厅副厅长边立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林安、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黄文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玮、省农业厅巡视员程萍、省林业厅巡视员陈俊勤、省水利厅副巡视员贺国庆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水利厅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省编办。
省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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