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期

2017年01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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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

全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粤办函〔2017〕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和《广东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粤人社发〔2015〕22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组成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组,对各地级以上市2015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据考核结果反映,2015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促进就业作为稳增长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不断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机制,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顺利完成就业创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取得较好成绩。其中,广州、佛山、惠州、江门、清远、潮州、深圳、珠海、揭阳、云浮10个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达到优秀等次,湛江、茂名、肇庆、汕头、东莞、韶关、中山、河源、汕尾、梅州、阳江11个市达到良好等次。但个别地方还存在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就业创业机构平台建设滞后等问题。

  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地区巩固工作成效,再接再厉,积极发挥示范作用;获得良好等次的地区,要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争取更好的工作成效。就业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较大,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形成促进扩大就业的综合效应和持续动力,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省府办公厅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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