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3期
2017年05月15日出版
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粤质监法函〔2017〕28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的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目录内文件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东省质监局
2017年4月10日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