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3期

2017年05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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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粤质监法函〔2017〕28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的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目录内文件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东省质监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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