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2期

2017年05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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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粤质监法函〔2017〕262号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省局对由省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目录内文件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东省质监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图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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