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
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
建设指南的通知
粤办函〔2017〕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指南》要求,以省网上办事大厅为依托,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和应用服务创新,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按照《指南》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技术体系和建设规范,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分厅和窗口建设的指导。要会同省有关部门,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
省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
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办函〔2016〕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前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办事,有效优化了政府服务、方便了企业和群众,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但同时也存在网上政务服务内容不规范、服务不便捷,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线上线下联通不畅,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等问题。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国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整体设计,不断提升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建设指南》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注重开放协同”的原则,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评价考核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信息化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提供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建设指南》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务服务相关体制机制和应用服务创新,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建设指南》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并围绕《建设指南》实施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培训交流和试点示范。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20日
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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