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9期

2016年04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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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关于落实“先照后证”规范

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粤文市〔2016〕55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以及《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精神,做好文化市场主体准入工商前置(以下简称“先照后证”),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文化市场主体准入“先照后证”制度

  实施“先照后证”制度,是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国务院、文化部要求,今后,凡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文艺表演团体、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等主体准入审批项目,将全部实施“先照后证”制度。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工商行政部门沟通,督促指导文化市场主体申办许可。按照便捷、高效、规范原则,完善工作流程,落实监管责任,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一)衔接好信息推送工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与工商行政部门建立畅顺的信息沟通机制,除了继续完善工商登记信息推送机制外,还要主动、及时提供行政处罚和失信评价信息,协助工商行政部门对相关当事人实施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措施。

  (二)简化申报材料。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受理文化市场主体审批业务时,工商行政部门已登记核准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主体名称、注册资本、经济类型等事项,以营业执照载明内容为准,如相关法律法规未有具体规定要求的,文化行政部门不再要求重复提供办理营业执照时已经提供的材料。

  (三)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取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最低注册资本100万元、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限制。文化行政部门在审批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文艺表演团体、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等市场主体设立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及设立章程、合同、企业管理制度等材料,国家对外商投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二、制定权力清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为明确审批项目、设立依据和审批层级。省文化厅编制了广东省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清单(见附件),共包括许可(备案)权限共29项,其中省文化厅16项,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2项,县(区)级文化行政部门11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审批(备案)事项清单,履职尽责。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公开权责运行流程。

  (一)规范审批层级。目前,个别地市未经批准,将文化市场全部或部分审批项目下放给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而基层文化行政部门由于承接能力严重不足,无法有效履职。特别是一些涉外审批项目下放后,出现政令传递不畅、后续监管缺位的情况。还有个别地市擅自取消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项目,致使经营主体无所适从。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层级。对于2013年以后文化部和省政府下放的涉外行政审批事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得再下放审批权限,降低审批层级。已下放的审批项目,应予恢复原有审批层级或在评估下级文化行政部门承接、履职能力的基础上,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履行委托手续。已自行取消的行政审批(备案)项目,应予恢复。

  (二)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近期省文化厅将研究并统一制定文化市场各门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以及《申报文书格式》(样本),具体地列明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注意事项等方面内容,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建立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及结果,确保申请人的知情权。

  (三)做好文化部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以信息化促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至今年年底,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平台使用率要达到100%以上,存量文化市场主体数据激活率要达到95%以上,所有新增审批业务均要通过平台办理,基本实现全省文化市场准入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共享。

  三、提高审批人员履职能力

  文化行政部门要通过加强培训、案卷检查等多种方式,努力提升审批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

  (一)加强审批人员的培训。省文化厅负责制定全省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对市、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各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应制定本地区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内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和新任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二)加强行政审批检查工作。省文化厅将定期开展行政审批检查、督导工作,对各地文化市场日常审批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广东省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清单,此略。


广东省文化厅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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