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34期

2015年12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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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更名为广东开放大学后有关办学问题的通知

粤办函〔2015〕5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广东开放大学的函》(教发函〔2012〕287号)有关批复精神,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广东开放大学。为进一步理顺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业务管理体制,促进广东开放大学建设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更名后有关办学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东开放大学是省属本科建制新型高等学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原广东广播电视大学的人、财、物等全部划归广东开放大学管理。广东开放大学依托现有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办学,并继续履行原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对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业务的指导职能。

  二、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广东开放大学建设的指导、管理和协调,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调研,认真研究政策措施,统筹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大学系统转型发展,探索构建全省开放大学体系,打造全民学习的共享平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

  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研究推进当地广播电视大学改革发展问题,逐步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省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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