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34期

2014年12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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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或

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第三批)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第三批),现将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第三批)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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