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废止《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科管字〔2013〕8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要求,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于2012年11月28日起停止实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工作,现依法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22日
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实施办法》详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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