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以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粤教电函〔2010〕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26号),深入实施“广东省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探索“以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的新路子,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在全省开展“以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缩小数字鸿沟、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一体化为核心,从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解决体制、机制、技术和策略上的瓶颈,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长效机制,强化教育信息化服务教育整体改革与发展的效能,整体推进、深化应用、培育特色,探索以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有效途径,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资源一体化、服务均衡化,促进农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农村教育教学水平,从质量层面、内涵层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以“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效益为重”为原则,结合“广东省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建设20个左右的“实验区”。
二、建设要求
“实验区”经过3年至5年的建设,达到以下要求:
(一)领导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当地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并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范畴,从领导、投入和督导考核等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全部学校均成为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校园网络、多媒体综合电教室、计算机室等信息化装备均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要求。
(三)基本实现“校校通”。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以10兆以上光纤接入省基础教育专网,其他独立建制学校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以4兆以上带宽接入互联网。
(四)基本实现“班班通”。全面推进多媒体综合电教平台进班级,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100%班级有多媒体综合电教平台,其他独立建制学校60%以上班级有多媒体综合电教平台。
(五)教育电子政务、电子校务和多媒体教学等信息化应用广泛;45岁以下教师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比例达到100%;信息技术教育全面普及,中小学全部按照国家、省的标准开足开齐信息技术课程。
(六)建成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和基于远程的校际合作机制,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和校际合作的学校参与率达到100%,校际合作活动常态化。
(七)教育信息化应用成果丰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应用特色鲜明,有一批远程校际合作示范学校,省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数量达10%以上。
三、主要任务
“实验区”主要开展以下建设:
(一)制订规划,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城乡统筹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目标和措施,制定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一体化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目标责任考核机制。逐步实现县(区)域范围内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统一、农村山区县信息技术专业教师镇内编配统一、城乡教师培训标准统一,以及中小学信息化设施建设维修改造经费、网络接入资费和电费等的标准、分担比例和拨付方式统一,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投入、建设、管理、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
《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另文印发。
(二)推进城乡中小学信息化装备均衡化。以基础教育专网“校校通”和多媒体教学进班级为重点,加快农村学校信息化教学终端设施设备建设,全面实现城乡中小学信息化装备基本均衡。在偏远山区推广“流动电脑室”模式,逐步实现信息技术教育全面普及。
(三)探索基于远程的城乡中小学师资均衡发展策略。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以“送培训下乡”为重点,以专题培训、“送教下乡”、网络培训、网络教研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信息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以信息化促进城乡中小学师资均衡发展的机制和策略。
(四)探索以信息化促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的机制和策略。加快优质、精品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引进和整合,通过开展“一校一课”资源共享活动,利用网络汇聚每一所学校的优势学科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以“远程帮扶”、“校际联盟”、网络课程互选和“跨学科、跨学校、跨区域”的远程协作学习等多种形式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扩大优质资源效应,促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
(五)开展教育信息化特色创建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学校的创新意识、合作能力和国际化视野为目标,以课程和课堂教学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积极开展信息化支持的学校教育教学创新研究与实践,努力营造“信息化促优创特”、“信息化引领现代化”的良好氛围,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特色创建活动,形成区域教育信息化特色,培育一批以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为龙头的优质学校和现代化示范学校,整体提升区域教育创新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实验区”建设工作机构。“实验区”建设是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战略,着力从质量层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实验区”建设实行省、市、县(区)三级管理。省教育厅成立“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副厅长任组长,教育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审议“实验区”工作方案、评估结果和重大问题协调。省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区”工作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实验区”的日常管理,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实验区”工作方案、标准规范和验收办法,具体组织“实验区”申报、培训指导和评估表彰等工作,总结推广“实验区”建设工作经验等。“实验区”的组织实施由各市、县(市、区)具体负责。各市要相应成立“实验区”工作机构,根据省的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地区工作计划,组织辖区内县(市、区)的申报、资格预审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由县(市、区)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实验区”工作小组,切实推进各项实验任务。
(二)落实“实验区”建设经费。“实验区”建设采取“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建设方式。各地特别是“实验区”要设立义务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教育信息化,并确保专款专用。省对积极开展“实验区”建设的县(市、区)予以表彰。
(三)定期组织申报和评估工作。“实验区”的申报和评估工作采用定期组织的方式。从2011年起,各地市于每年的5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实验区”的基本条件审查和初评工作,并于每年6月底前向省“实验区”工作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省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实验区”建设名单。
(四)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实验区”工作纳入教育强市、教育强县(区)、教育强镇、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指标体系,并纳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考核范围。“实验区”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定期开展“实验区”的自查自评工作,定期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实验区”工作情况。省将建立“一县(区)一案”制度,开展“实验区”专项检查,并根据督查和验收结果实行奖补。
《“以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验收指标体系(试行)》另文印发。
附件:“以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申报表,此略
广东省教育厅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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