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4期

2012年02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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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2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办函〔2012〕1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2年是我省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现应急管理水平新跨越关键的一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2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制订相关工作计划,务实创新,狠抓落实,共同推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月13日


2012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2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中强化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责任的有关精神,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目标,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为突破口,以加强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演练为抓手,以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知识和技能为重点,在加强应急文化建设上下功夫,更加完善应急管理“广东模式”,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当好全国应急管理工作排头兵,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发挥应有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全力修订应急预案。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着力推动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组织编制新增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协调性,着力推动县级、镇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应急办“统筹、协调、补不足”的重要作用。

  (三)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认真总结推广现场指挥官制度,制订相关工作规范。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跨地区、跨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四)提升应急管理法制水平。制订、完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配套制度。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推动《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办法》列入立法计划。

  二、提升应急管理科技水平

  (一)推动建设国家级应急管理重点实验室。依托省级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作用,加大应急管理科研力度,推动建设主要灾种预测预警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二)提升应急平台应用水平。加快全省应急平台建设步伐,确保2012年年底前实现国家、省、市、县及有关单位应急平台无障碍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应急平台功能,提升应急平台应用水平。

  (三)搭建应急管理专家聚集平台。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应急管理研究平台,加强应急管理研究。充分发挥各级应急管理学会作用,通过创办应急管理期刊、定期召开应急管理专家座谈会、举办应急管理论坛等形式,搭建应急管理专家聚集平台。

  (四)积极推动物联网应用。因地制宜推动物联网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提升应急管理科技水平。研究创建物联网应急管理应用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提高快速获取突发事件信息能力

  (一)建立多部门分工共享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多部门分工共享机制,提高极端情况下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现场信息快速获取、分析、处理和共享能力,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支撑服务。

  (二)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水平。加强值守,采取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有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三)整合基层信息员队伍。壮大现有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纵向到底”。整合现有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一岗多能”的基层信息员队伍。

  四、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力争以创建国家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为突破口,推进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打造种类齐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大应急志愿者招募、培训力度,拓宽应急志愿者服务范围。

  (二)建设应急物资物流中心。按照有效实现“分散物资集中化,集中物资分散化”的原则,探索建设泛珠三角应急物资物流中心。

  (三)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出台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标准和建设指南,召开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现场会,加大力度推进全省应急避护场所建设。

  五、加快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

  (一)建立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探索建立适合我省省情的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

  (二)制订应急平台建设地方标准。认真总结制订应急平台数据库地方标准的经验,全面制订涉及应急平台建设的相关地方标准,以此推动全省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推动举办首届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研讨会。指导省应急管理学会,推动举办全国首届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研讨会,聚集国内外专家为我省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出谋献策。

  六、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提高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应急管理培训课程体系,组织编写统一规范的培训教材,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读本,强化相关课程师资力量培训。完善“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模式,进一步推广网络培训。

  (二)加强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宣教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着力打造省、市、县(市、区)应急知识宣讲队,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讲、培训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知识和技能。举办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知识竞赛及技能比赛,营造“学得好、用得上”、“齐学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广东(珠海)应急避险模拟体验基地,为公众提供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模拟实景体验。

  (三)强化应急演练。制订桌面演练指南,通过采取三维应急演练等形式,借助全省应急平台,加强桌面演练。认真总结推广“双盲”演练试点经验,组织跨区域、大规模“双盲”演练。

  七、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提高

  (一)深化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出台应急管理示范区标准,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检查和指导,适时总结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的新经验、新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推广,推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实现重心下移、均衡发展。

  (二)加强农村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支持农村强化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定期派出专家深入指导,缩短农村应急管理工作探索期,逐步改善农村应急管理不设防的现状。

  (三)提升社区应急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医疗救护、康复保健、心理援助、卫生防疫、环境卫生等方面公众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及时救治并协助受灾者康复和保护公众健康。

  八、提升应对巨灾能力

  (一)开展区域巨灾风险分析。开展针对巨灾的发生发展机理、防御、应急准备、处置救援等研究,识别区域内潜在巨灾种类并评估其危险度,预测可能的影响区域及危害后果,查明和分析区域承受巨灾的隐患因素及功能缺陷。

  (二)加强应对巨灾能力评估。健全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重点评估巨灾应对能力。加强巨灾公众心理干预,提高应对巨灾心理危机能力。

  (三)加强巨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从巨灾应对的要求及规律出发,对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避护场所、技术手段、资金等各类资源进行统筹规划、设计和储备。提高通信保障和应急服务水平,逐步配置不受公网损坏影响的高科技通信设备。

  九、加快应急产业发展

  (一)创造应急产业发展环境。制订应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完善鼓励发展的应急产品目录。健全应急产品准入和认证制度,通过政府采购、鼓励社会储备等途径培育应急产品市场,促进应急产业发展。

  (二)探索应急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应急科技成果的集成转化,开展应急产品的应用示范,探索建设泛珠三角应急产业园。

  (三)加快培养应急产业专用人才。充分发挥省应急产业协会的作用,聚集应急产业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人才,为应急产业发展提供“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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