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34期
2012年12月15日出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林少春副省长
联系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通知
粤办函〔2012〕75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省政府由林少春副省长负责联系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参照省的做法,明确一位政府领导负责联系此项工作。
省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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